
目標只是一句標語,重點在透過一連串的行動計畫下達成目標。
做為一位主管, 績效領導 是在帶領一支團隊,團隊有被賦予的任務目標必須達成,團隊目標與個人目標可以用KPI或OKR的形式加以呈現,呈現的方式並非關鍵,最重要的關鍵:目標必須達成!
行動計畫也只是紙上談兵,實踐即是執行力的展現!
目標終歸只是一個口號。目的是透過一連串的計畫引導下達成目標,依賴團隊的成員一起努力付諸執行力的展現。計畫若是萬事順利即可完全照表實施,但世事難料,多數情況下未能盡如人意,此時適當調整與應變可有效應對意外的情況發生。因此,執行力不只是照本宣科,更重要的是臨機應變。應變有時屬於窮則變、變則通,指的是基於對達成目標的使命感盡一切努力想盡一切方法,遇山開路、逢水搭橋。而非忙著去抱怨或指責當初制定計劃的人。強烈的使命感對個人是一種心態,對全體團隊而言就是一種文化。所以說目標的達成建立在有效的執行力之上而執行力能否貫徹建立在團隊成員的當責心態之上。
當責與負責有何不同?我的看法是 當責 必先負責
許多人對當責與負責有很複雜的解釋,但依我看負責是機械式的執行計畫,按計畫執行依然沒能達成目標,則非屬我的責任範圍,就執行計畫的層面,我已完成我該完成的使命,如果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沒有怪罪或追究的空間。
當責則非僅執行行動計畫而已,過程中遭遇計畫不周、突發狀況,都必須視情況機動調整,甚至可能需要動用原本行動計畫以外的資源,基於使命必達的心態與自我要求,完全沒有藉口或推卸責任的空間。總而言之,當責是一種使命必達且毫無藉口的自律心態。唯有當責才能發揮組織最高的執行力。因此最推崇當責觀念當然是企業的大老闆與高階主管。

全面性地化當責為全體員工的具體行動
然而多數流於形式化的口號未能充分深植人心。當責作為一種觀念與心態,企業想透過口號或標語落實到企業經營的日常管理,就真的是把當責想得太簡單了。如此強烈的嚴以律己真的那麼容易做到嗎?我們對一件事的使命感是透過簡單的外力(主管與團隊要求)就可輕易做到的嗎?
使命感是把任務或目標當成是我自己的事,強烈的自我要求感才能驅使我完成自己的事!因此,沒有強烈的使命感哪來當責?強化當責觀念與心態必先從員工對工作、任務、目標的使命感開始培養,做為團隊的主管有完全的責任必須從以身作則來培養部屬對任務目標的強大使命感。否則只是空談。總結來說,使命感是當責的基礎,當責是執行力的基礎,執行力是OKR的基礎。
更多組織管理相關文章:知識庫
歡迎追蹤士才臉書專頁看更多文章!